为了积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部署,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成果共享共用,现组织我校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申请要求:
1.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方案》(粤知〔2022〕53号)以及我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广师大〔2022〕20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2.发明人提出开放许可的相关专利为已授权公告并处于有效内的发明专利,开放许可期限应不少于1年(含)、许可期限届满日不得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如申请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则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价报告。
二、工作程序和材料
1.发明人填写开放许可委托书(附件1)和专利开放许可声明(附件2)电子版,于2022年10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kyccxy@gpnu.edu.cn。
2.专利经委托机构推介,与需求企业达成意向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专利开放许可合同等文件。
请各二级学院、专利发明人等积极填写。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0-38257683
科研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