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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拟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录库,通过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的作用,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调查官职责

(一)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调查取证、询问、口头审理,为进行电子数据取证提供技术支持;

(三)就知识产权案件活动所涉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

(四)协助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五)列席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的有关会议;

(六)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二、技术调查官资格入选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6年以上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相关技术领域工作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满足前款所列条件的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广东省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名录库的技术调查官,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直接选聘为技术调查官;具有专利预审员、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鉴定人资格或者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优先选聘。

三、技术调查官聘用程序

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筛选,拟定技术调查官人选名单,经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定后,确定选聘名单,颁发证书。

四、申报方法

申请人需填写《推荐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证书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从业经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3月23日17:00前将《广东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信息表》(附件2)(二级单位签章完备)、《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行政楼610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表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报送至电子邮箱kyccxy@gpn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名称+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7683

邮箱:kyccxy@gpnu.edu.cn

 

附件1:广东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推荐表

附件2:广东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信息表

 

科研处

2023320

 

电话:020-38265406、020-38256675    Email:kyczhk@gpnu.edu.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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