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http://drc.gd.gov.cn/zxgk5595/content/post_4278488.html),并将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根据通知,我校限申报1项
二、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人将《申请报告》《申报数据表》《承诺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上述纸质版材料全部一式两份)交到所在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进行评审排序并填写《申报排序表》(见附件4),由科研秘书统一于11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报告》《申报数据表》《申报排序表》《承诺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科研处610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ccxy@gpnu.edu.cn。
三、其他要求
(一)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精准,避免宽泛笼统。申报材料的相关数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四)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若发现推荐的申报单位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同数量压减其下一年度推荐申报名额。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张老师(020-38257683)
邮箱:kyccxy@gpnu.edu.cn
地址:产学研合作科(东校区行政楼610室)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3.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
4.2023年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排序汇总表
5.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信用承诺书
科研处
2023年11月16日